【简介】
大气污染是我国目前最突出的环境问题之一。我国各类生产企业排放的工业废气是大气污染物的重要来源。大量工业废气如果未经处理达标后排入大气,必然使大气环境质量下降,给人体健康带来严重危害,给国民经济造成巨大损失。工业废气中有毒有害物质可通过呼吸道和皮肤进入人体后,长期低浓度或短期高浓度接触可造成人体的呼吸、血液、肝脏等系统和器官暂时性和永久性病变,尤其是苯并芘类多环芳烃能使人体直接致癌以引起人类的高度重视。 工业废气包括有机废气和无机废气。有机废气主要包括各种烃类、醇类、醛类、酸类、酮类和胺类等;无机废气主要包括硫氧化物、氮氧化物、碳氧化物、卤素及其化合物等。我国针对大气污染采取的污染物排放控制制度。
【检测依据和指标】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 GB 16297-1996 《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9078-1996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13271-2001 【常见工业废气检测项目】 工业废气中颗粒物、苯系物、硫氧化物、氮氧化物、金属成分、锅炉烟尘及烟气等。 【服务对象】 我国各类工业生产企业,针对生产排放的污染物进行识别、筛检和控制的生产环境。 【法规介绍】 按照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污》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各类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必须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向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并提供防治大气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排污单位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
【质量方针】 公正、科学、准确、满意 行为公正:检测结果评价不受来自行政、商业、财政等方面的压力影响,保持判断的独立性和诚实性,向所有客户提供同等服务; 方法科学:使用标准方法或其他被证明是可靠和有效的方法; 结果准确:检测结果的质量满足采用检测方法的要求,报告准确无误; 客户满意:关注客户的要求,严格履行合同,及时受理客户的申诉与投诉。
【质量目标】 全面贯彻质量方针,建立并保持符合准则要求的质量体系,致力于不断提高检测和服务质量,在检测业务范围内成为广大用户可以信赖的检测单位。本公司的质量目标是: 1) 检验报告合格率力争100%; 2) 检验报告及时率达到100%; 3) 客户对服务的满意率达到98%以上; 4) 持证上岗率100%; 5) 在用仪器设备检定合格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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